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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建筑房产转让不了?

原创 陆扬律师 来源:飞扬说法 飞扬说法微信公众号 发布:2022-07-28      阅读:

哪些房产转让不了?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哪些房产转让不了

根据2019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39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房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产地产时,不符合以下条件的: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证明。因此,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法律上还不能确定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这样的房屋是不能进行转让的,即使签订了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将面临无法办理过户的法律风险。

2.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转让共有房地产,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使交易无效。这里提醒买房人注意,在进行买房时一定要询问对方房产是否有共有人,如有要取得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没有,要让对方作出书面承诺。

3.违建的房屋。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动工新建的各种建筑物。这里的违章建筑是指房屋。从违章建筑有无土地使用权的角度上讲,违章建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就擅自建造的房屋:二是在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尚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的房屋。这两种情况下,违章建造的人都不能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购房者购买此类房屋是没有任何权利保障的。

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集体组织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即村里建的农民房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否则买卖合同无效。

5.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通常情况下,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户口是被冻结的,而且已经列入拆迁公告的房屋,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6.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而出售的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7.被司法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权利受限的房地产。

8.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权属存在争议,此时房屋所有权人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买卖此类房屋

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给特定对象的政策性优惠住房,因此在转让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未满5年不得以市场价格转让。同样,由于限价商品住房属于政策性商品房,在二次转让时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10.集资房。集资房一般是单位房,大多是在国有企业早些年划拨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办到房产证。现在有些也可以转让所有权,但需要补交地价,使该房从无偿划拨转换为有偿使用。如为安居房的,需取得房改部门上市批复并办理安居房换证后方可进人市场:如为安居房外的其他非商品房,需补地价后方能换证进入市场。

11.军产房。

12.期房。根据2005年4月30日,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第七项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中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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